铝合金模板,因其具有提升施工效率、减少施工成本、减少环境破坏等优点,近年来在建筑工程领域应用的越来越广泛。铝模板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后,如承租方拒不配合铝模板退场,甚至阻碍退场,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结合实践中的一个案例做一下分析。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甲方(承租方)与乙方(出租方)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铝合金模板用于铜川碧桂园项目建设。合同签署后,乙方依约提供了铝模板及配件。甲方施工过半,因工期问题与开发商碧桂园公司发生纠纷,导致涉案项目长期停工。停工期间,乙方多次与甲方沟通解除合同、铝模板退场事宜,但甲方为了给开发商施压,拒不配合并阻碍模板退场工作。
2020年6月,乙方诉至法院,要求甲方立即返还铝合金模板并支付租赁费、超期使用费、设计变更费等共计130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受理后,协调双方先行退场,要求甲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返还租赁物。随后,进行裁判,最终判决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费、超期使用费、设计变更费共计1100余万元。

律师分析:
首先,通过函件沟通,纠正承租方错误认识,及时止损
承租人不配合退场一般基于以下几点:承租人基于占据场地阻止下一家单位进场,进而向开发商施压;恶意转移模板或在非标层建设中使用;拖延时间,向开发商主张更多的窝工损失。但,承租人的这些错误认识,不但不能达到其初衷,反而会导致损失持续扩大。实践中,可以发函给承租方负责人,陈明利害,促使其积极配合退场。
其次,沟通的同时,积极为诉讼做好前期准备
注意合同条款中有关退场的约定细节,涉及到下楼、打包、清点、装运等义务是如何分派、约定的。及时留存承租方怠于履行相关义务证据。
***,协商不成,尽快通过诉讼(仲裁)手段解决
在诉讼中,先申请法官主持租赁物的退场工作,以避免损失扩大。再向法庭申明未及时退场的责任,争取诉求***化。
河北言廷律师事务所 张艳亮律师编辑
联系电话:1358236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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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廷律师多年来深耕建材铝模涉法领域,在铝模设计、生产、租赁的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走在了河北省乃至全国铝模行业法律服务的前列,本所针对建材铝模业务形成了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和诉讼风险防控体系,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铝模业务范围分布:河北、天津、浙江、江苏、陕西、河南、吉林、安徽、山东、四川、云南、广西、广东等全国多个省市。
涉及到的公司及项目有: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唐城、传奇、翡翠山语、齐鲁之门、昆明红星天铂项目)、陕西文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铜川碧桂园项目)、金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万科时代之光项目)、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荣盛蓝山郡项目)、青岛珠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招商雍华府项目)、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重庆金地首创弹子石项目)、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碧桂映象北城一期立春苑项目)……